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霍建明应邀到我校讲座
11月15日下午,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霍建明应邀到我校作题为《法治的春天》的讲座。讲座在基础教学楼1803学术报告厅举行,由文法学院党委书记王洪军主持,法学教师、法律硕士研究生、法学专业本科生、法学双学位学生共计150余人聆听了讲座。 霍建明副厅长结合自己多年的立法和执法工作经历,以回顾我国法治建设历程为开场白,结合十九大精神,从科学民主依法立法、推进依法行政和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三方面阐述法治春天的构想。他认为:第一,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是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。科学民主依法立法需要坚持国家权力机关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,需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及恪守以民为本、立法为民理念,需要坚持从国情省情和实际出发积极适应实践发展需要;第二,推进依法行政是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。推进依法行政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,并阐释法治思维包含权赋思维、权限思维、公平思维、规则思维、程序思维和善治思维。法治方式是一种制度运用、程序适用、权力限制和原则遵循;第三,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是加强法制建设的重要基础。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求培养全民法治精神、树立全民法治信仰、坚持全民学法用法。 最后,霍建明副厅长引用梁启超的《少年中国说》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提出的“青年兴则国家兴,青年强则国家强。青年一代有理想、有本领、有担当,国家就有前途,民族就有希望。”表达了对同学们的希冀,并鼓励大家利用课外时间多读经典名著,增长智慧,努力学习,报效祖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