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班级评审小组认定,学院评审小组审核,刘艺超等122名同学通过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,具体名单见附件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五个工作日。
A等:刘艺超、唐可鑫、王力梨、阿迪来·阿不力克木、白云飞、徐宇月、高玉茹、郭萧雅、张惠雯、赵星然、苑梦杰、刘宇航、苏媛媛、马佳乐、刘悦、赵佳倩、张金华、刘芯燃、穆晓玲、任秋月、靳晓钰
B等:王轩源、郑朋朋、翟琳琳、左建新、张云贺、李文静、林慧鸣、朱心宇、马宝旭、杨德志、王湫烨、何姗姗、王铭函、裴一菲、黄蓉(文1801-2)、刘凯迪、郭满涛、李汐熳、肖君慧、迟美玉、刘苗苗、吉双玉、张芸绮、张庭朝、杨紫怡、班琳琳、洪雅雯、李晓冉、刘强、金磊、宫子龙、吉宇祥、李欣亭、辛瑞泽、王怡冉、高文广、朱慧、古丽佐合热·图尔贡、刘海楠、石亚丹、江玉坤、于晴、安亚茹、吴杨、刘璐、李佳兴、方思宇、向家妮、周霜虹、刘毅、陈喆、杨志勇、王玉凤、张容胜、黄蓉(文1801-1)
C等:刘欣欣、张可、李烔烔、王运运、刘若一、李雪颖、李媛、周瑞、程一含、张泳、江欣雨、刘莉华、张佳怡、杨思雨、安紫妍、杨柳、张玉、田美彤、王馨舒、朱烁、杨家骏、苏艺文、吕钊源、谢一飞、陈镜先、喻锦彤、杨富佳、韩瑞、张新雨、席昱放、常乐乐、蔡慕凡、张琳、袁庆伟、杨鑫鑫、张柯欣、潘敏、刘静蕾、叶添赢、刘洪欣、刘云珂、单晓雪、刘默涵、王莹琳、赵浦深、王红欣
    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,于2021年9月28日前向学院反映,联系地址:基教1806 联系电话:87936644。
2021年9月18日
文法学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