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河北省教育厅《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经个人申报和院优秀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评选,拟推荐6名省级优秀毕业生(本科),1名省级优秀毕业生(研究生),现将结果公示如下:

拟推荐本科优秀毕业生:闫序、李鹏阳、张叶婷、赵雨鑫、许娅冰、原奕

拟推荐研究生优秀毕业生:任垚

公示期: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

公示期有任何问题可向评审办公室反馈。

反馈电话:0311-87939701吴老师

办公室地点:基础教学楼1805

 

经济与法律学院

2025年4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