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河北省妇联印发《关于表彰2017-2019年度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》(冀妇字2020〕18号),我院退休薛静教授被授予2017-2019年度“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”称号。
    据悉,为表彰先进、树立榜样,进一步引导和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妇女儿童保护工作,推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社会化发展,今年河北省妇联开展2017-2019年度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活动,在基层公检法司、教育、民政、卫生等相关部门、工青妇等人民团体、律所、协会等其他组织中层层评选,我院薛静教授等全省共100名个人被授予“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”称号。
石家庄铁道大学新闻网:2021年3月14日

链接:u.https://xcbnew.stdu.edu.cn/news/298949-2021-03-18-2
原文见河北日报

    近日,全国妇联下发《关于表彰第十二届全国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决定》获悉,我院退休薛静教授荣获2020年度“全国家庭工作先进个人”称号。据悉,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,进一步激发广大家庭及从事家庭工作的单位、组织、个人参与家庭文明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,2020年全国妇联开展了第十二届全国五好家庭、家庭工作先进集体、家庭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和全国最美家庭寻找活动,会议表彰了999户全国五好家庭、200个全国家庭工作先进集体、200名全国家庭工作先进个人,揭晓了999户2020年全国最美家庭。
    薛静教授长期从事与家庭建设有关的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,围绕家庭文明建设、家庭教育发展理论创新问题、制度建设和现实应用问题进行多方位多视角的探索和实践,为指导推进家庭法治建设和家庭教育可持续性健康发展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。出版和发表了《恋爱、婚姻与犯罪》、《重新犯罪控制研究》、《民生的法治解读》、《青少年犯罪的文化探源》、《十年来青少年犯罪趋势与对策》等著作十余部,论文和研究报告一百多篇。
    薛静教授198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,现任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、社会建设委员会法律专家顾问、省家庭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、省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、省性科学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、中国性学会性教育委员会委员。曾先后获得省优秀人大代表、省首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、全国家庭教育“百名公益人物”、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。

原文见石家庄铁道大学新闻网:2021年4月12日https://xcbnew.stdu.edu.cn/news/298974-2021-04-12-1

窦竹君

性别:女

职称:教授

主要研究方向

民商法和经济法

学术兼职与学术影响

中国法学会会员;

河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;

河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。

社会兼职与社会影响

河北省商业联合会法律服务中心专家组成员;

河北和融兴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。

代表性学术成果

课题:

1.《食用农产品安全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》,2005.06-2006.06 
2. 行业协会法律问题研究, 河北省教育厅,2003.6-04.9 
3.建立与完善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障机制,中国法学会2003.7-2004.9 
4.培育农业循环产业链的研究,河北省社科规划 (200607038) 2006.06-2007.06 
5.WTO环境下中国商会制度研究,2003.09-2004.09 

论文:

1. 美国住房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法律规制及对我国的启示.河北法学,2003(1).(人大复印资料《经济法学、劳动法学》2003年第4期全文转载) 
2. 行业协会的法理基础与社会价值.河北学刊,2003(4) 
3. WTO语境下行业社团的重构. 河北法学,2003(2). 
4. 民国晚期工商团体的法律规制与行政控制. 河北法学,2005(12). 
5.行业组织若干立法问题研究.湖南法学,2005(12). 
6.行业调解初探.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2006年会论文集 
6. 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与职能构建.天津大学学报(社科版)2004(4) 
7. 试论我国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.工会理论与实践,2004(4). 

著作 
1.《经济法》,中国社会出版社, 2006年5月; 
2.《合同法》,中国社会出版社, 2006年12月。 

获奖情况

获河北省法学会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;在各种学术研讨会上获奖10项。

 

王宏斌

性别:男

民族:汉族

出生年份:1974年

籍贯:河北邢台

职务、职称:院长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

最后学位:法学博士

学习、职称、职务经历

1992-1996,河北师范大学政教专业,本科;

2000-2003,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国际政治专业,硕士研究生;

2006-2009,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科社与国际共运专业,博士研究生;

2013-2017,山东大学政治学流动站,博士后研究。

1996-2006,河北师范大学资源环境学院,助教、讲师;

2009-,石家庄铁道大学思政部、马克思主义学院,副教授、教授;

2013-,石家庄铁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、文法学院,副院长、院长。

主要研究方向

环境政治学、社会治理、中国外交

学术兼职与学术影响

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常务理事; 

中国国际共运史学会理事;

中国区域科学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理事;

河北省马克思主义学会常务理事;

河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;

河北省交通法学研究会会长; 

河北省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(法学)委员。

代表性学术成果

1.专著:《生态文明与社会主义》,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版;

2.论文:“借鉴国外生态文明理论”,载《人民日报》理论版2010;

3.论文:“西方发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、成就及其困境”,载《马克思主义研究》2011;

4.论文:“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选择及其历史局限性与超越性”,载《马克思主义与现实》2010;

5.论文:“生态现代化理论视阈中的中国生态文明建设:一种规范性的探讨”,载《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》2014;

6.论文:“借鉴生态现代化理论 推进我国生态文明进程”,载《红旗文稿》2016;

7.论文:“治理主体身份重塑与全球环境有效治理”,载《经济社会体制比较》2016;

8.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:“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的公民政治参与问题研究”;

9.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批特别资助项目、第53批面上资助项目。

荣誉及获奖情况

1.河北省宣传文化系统“四个一批”人才,2014;

2.河北省新世纪“三三三”层次人才,2014;

3.河北省首届统一战线教学名师;

4.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客座教授;

5.河北省优秀社科成果二等奖(2018)、三等奖(2013);

6.石家庄铁道大学首届“优秀青年科技专家”,2013;

7.石家庄铁道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,2016。

 

亐道远

性别:男

民族:彝族

出生年份:1977年

籍贯:云南祥云

职务、职称:副院长、副教授

最后学位:法学博士

学习、职称、职务经历

1.1997年9月至2001年6月在石家庄铁道学院经济管理分院投资经济专业学习;

2.2001年6月至2006年9月在石家庄铁道学院职业技术分院担任辅导员;

3.2006年9月至2009年6月在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学习;

4.2009年6月至2011年8月,在石家庄铁道大学高等技术学院从事辅导员、团委书记等工作,2009年晋升为讲师;

5.2011年9月至今在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工作(期间2011年9月至2015年6月在吉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读博士研究生);2014年担任法律系副主任,晋升为副教授,2017年任副院长。

主要研究方向

以铁路行业为背景,研究铁路行业相关法律问题,主要研究:“一带一路”倡议下高铁走出去法律保障问题;高速铁路安全立法问题;社会资本投资铁路行业法律问题等。

学术兼职与学术影响

河北省法学会理事;

河北省法学会交通法学研究会秘书长;

石家庄市法学会道路交通安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。

代表性学术成果

主持课题:

1.正在主持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一项,题目:《高铁走出去的法律保障问题研究》(项目批准号:15BFX195),资助经费:20万;

2.正在主持国家铁路局重大课题一项,题目:《高速铁路安全立法问题研究》,资助经费:60万;

3.2012年4月至2014年1月,主持2012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项,题目:《河北省大型国有企业分红权激励制度研究》》(项目批号为HB12FX006),鉴定等级:优秀;

在北大核心和CSSCI期刊发表代表性论文:

1.《加强人大对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的思考》,载于《河北学刊》(CSSCI)2013年第6期,独著;

2.《铁路行业社会资本准入领域制度研究》,载于《经济法学评论》(CSSCI集刊)2015年第2期,独著;

3.《铁路行业社会资本准入条件制度研究》,载于《经济法学评论》(CSSCI集刊)2016年第2期,独著;

4.《社会资本投资铁路适格主体》,载于《河北法学》(CSSCI扩展,北大核心)2013年第12期,独著,该文被人大复印资料《经济法、劳动法学》2014年第2期篇目索引;

5.《高铁走出去知识产权风险防范》,载于《河北法学》(CSSCI扩展,北大核心)2017年第9期;

6.《以分红权激励企业科技创新的制度路径》,载于《人民论坛》(北大核心)2013年11月下,第一作者。

获奖情况

1.《社会资本投资铁路准入领域法律制度》一文获河北省铁路法学研究会2014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;

2.《高铁走出去知识产权风险防范》一文获河北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论文一等奖;

3.《铁路运输行业实施公益性补贴的思考》一文获河北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论文二等奖;

4.《完善国有资本综合监督体制的思考》一文获河北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2013年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.